DB13/T5448.6-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DB13/T5448工业取水定额,目前已制定的有:一一第1部分:火力发电;一一第2部分:钢铁企业;一一第3部分:医药行业;一一第4部分:造纸行业;一一第5部分:纺织行业;一一第6部分:石油化工业;一一第7部分:煤化工行业;一一第8部分:采矿业;一一第9部分:有色金属行业;一一第10部分:装备制造行业;一一第11部分:食品行业;一一第12部分:化工行业;一一第13部分:建材行业;一一第14部分:其他制造业。本文件为DB13/T5448的第6部分。本文件代替DB13/T1161.2-2016用水定额第二部分:工业取水中石油化工业部分,与DB13/T1161.2-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a)规范了术语和定义;b)增加了总体要求和计算方法;c)更改了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的取水定额指标。本文件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水资源研究与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国正、谢磊、崔志清、吕旺、张茜茜、兰凤、辛雪莉、聂建中、梁雪丽、李静、连曦、吴美、段国芳、颜骏。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DB13/T1161-2009;-DB13/T1161-2016。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