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6422020前言本标准的4.1和4.2是强制性的,其余是推荐性的。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31/642一2012金属热处理加工工序能源消耗限额,与DB31/642一201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将重量单位都统一到吨(t);修改了热处理加工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定值(见4.1和2012年版的4,1);修改了新建、改扩建和迁建的热处理生产性企业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人值(见4.2和2012年版的4.2);修改了热处理加工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先进值(见4.3和2012年版的4.3);删除了原标准的热处理工序装载量折算系数k2(见2012年版的5.1);一增加了常用热处理工艺折算系数(见5.1)。本标准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共同提出,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实施。本标准由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热处理协会、上海专一热处理有限公司、上海朋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力克机械有限公司、上海工具厂有限公司、上海上大热处理有限公司、上海源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上海舜科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金兴、秦宏波、潘诗良、薛恒荣、陈顺民、胡昕予。本标准代替了DB31/642一2012,DB31/642一2012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