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1974-2019食用菌栽培职业农民生产技能要求与评价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菌栽培职业农民生产技能要求与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技能要求、技能评价、监督管理。本标准适用于食用菌栽培职业农民生产技能的考核评价。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职业农民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为主要职业,以农业生产收入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现代农业从业人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3评价原则客我公3.1公正性3.2规范性ON应制定科学的评价方案,平价行为应符合评价方案要求3.3有效性评价结果应真实有效,客观准确地反映价活情况。4技能要求4.1基本要求4.1.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养。4.1.2熟悉本专业相关基础知识并掌握本专业生产技能。4.1.3积极采用绿色生产方式,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4.1.4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4.2初级职业农民初级职业农民生产技能要求见表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