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平安事故治理及平安消费奖惩方法 第一条 为调发开工搞好平安消费的积极性,维护本工程消费施工的正常秩序,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平安,按照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部关于认真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工程平安治理实际,特制订本方法。第二条 平安消费必须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行业治理,国家监察,群众监视和劳动遵章守纪的总要求,以及管消费必须管平安的原那么,建立健全平安消费责任制,并严格执行目的治理,工程经理是平安第一责任人,对平安消费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平安消费负直截了当领导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第三条 强化
2、施工过程中的平安操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治理,严格考核。对在平安消费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本方法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平安治理混乱,事故隐患严峻,违章违纪造成员工伤亡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情节严峻,触犯刑律的,除按照本方法规定实行经济处分外,还要交由司法部门追查刑事责任。第四条 本方法适用于本工程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伤亡事故责任划分第五条 平安协调部负责制定、修订本规定,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分析和对口上报,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进展监视,主管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设备事故、消费事故、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等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其他各类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对与本
3、工程有关的交通事故进展调查处理,并负责执行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制考核。第六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工区的事故档案。第七条 凡工程部所属各单位从业人员在施工消费过程中因以下缘故造本钱身或别人伤亡的,均属责任事故:1、 平安消费组织机构、治理制度不健全,治理松散,平安消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 平安防护装置缺少或有缺陷;3、 设备、设备、工具、附件有缺陷;4、 个人防护用品、器具缺少或有缺陷;5、 消费(施工)场地环境不良;6、 没有平安操作规程或不健全;7、 劳动组织不合理;8、 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9、 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10 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
4、明白平安操作知识;11、没有或不认真施行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12、违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等。第八条 事故分类1、按事故的类别分类按照事故的类别分类可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设备事故、消费事故、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等六大类。(1)火灾事故指在消费过程中,由于各种缘故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2) 爆炸事故:指在消费过程中,由于各种缘故引起的爆炸,并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3)设备事故:指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查维修、治理等缘故,造成机械、动力、电信、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损坏,造成经济损失或阻碍消费的事故。(4
5、)消费事故:指由于“三违或其它缘故造成停工、停产及漏油、漏料等事故。(5)环境污染事故:指在消费、运输、储存过程中、由于各种缘故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并造成物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或阻碍企业形象的事故。(6)交通事故: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违犯交通规那么,或因机械缺点等造成车辆损坏、物质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2、按事故的严峻程度分类按事故的严峻程度分类可分为一般事故、严峻事故和特大事故。(1)工业伤亡事故一般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 至3 人(包含3 人);或重伤1 人;或直截了当经济损失5 万元以下(不含5 万元)。严峻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3 人以上;或重伤2 至5 人;或死亡1
6、至2 人;或直截了当经济损失5 万元至10 万元(不含10 万元)。特大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0 人以上;或重伤5 人以上;或死亡2 人以上;或直截了当经济损失30 万元以上(不含10 万元)。(2)火灾、爆炸事故特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 人以上(含10 人);重伤20 人以上(含20 人),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 户以上(含50 户);直截了当财产损失100 万以上(含100 万)。严峻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 人以上(含3 人);重伤10 人以上(含10 人),死亡、重伤10 人以上;受灾30 户以上(含30 户);直截了当财产损失30 万以上。一般事故,指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火灾、爆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