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15/T1007.3-2016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第3部分:传染病监测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中传染病监测工作的建设标准。本部分适用于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中的传染病监测工作的建设和管理。2人员要求一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必须配备与口岸传染病监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特指具有传染病、流行病学相关专业理论基础的人员):保证传染病监测人员接受岗前培训:掌握入出境人员、交通员工及为国际父通工具和国境口岸提供食品、饮用水服务的从业人员传染病监测的工作程序:具备入出境的父通工具、运输设备上开展媒介生物监测的能力:具备本辖区或本口岸区域范围内常见医学媒介生物和输入性媒介尘物的鉴定及检测能力。
2、3监测对象与范围一口岸媒介生物种群分布、密度、季节消长及病原携带情况等信息:入出境的父通工具、运输设备、邮包、快件、行李物品、尸体、棺柩、骸骨、特殊物品、医学动物等携带的媒介尘物及病原体携带情况:入出境人员、交通员工及为国际父通工具和国境口岸提供食品、饮用水服务的从业人员的传染病感染情况4监测内容4.1疫情监测4.1.1人群疫情监测一收集和调查当地传染病的发病率、死亡率、以反与流行学有关的其它资料:对所涉及到的人员进行包括体温监测、神志、体态行为、皮肽颜色以及淋巴结肿大、出血、咳嗽的观察:对来白疫区的人员,依据疫区所发疫病特点着重对该区入出境人员近行相关监测:-对人员进行相关检测样本的采集及病原体检测。4.1.2媒介生物监测一对本辖区或口岸内主要媒介生物进行本底调查,明确媒介种类、数量及携带主要病原:掌握本辖区或本口岸内是具有疫源地及主要疫源地类型、主要宿主种类及数量、主要媒介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