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1104-2017信用信息报告格式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信用信息报告的原则、组成部分、基本内容、编排格式等。本标准适用于信用信息报告的组织和编写,其他活动可参考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100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3101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GB/T7156文献保密等级代码与标识GB/T7714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11668图书和其它出版物的书脊规则GB/T1583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22117信用基本术语GB/T26819信用主体标识规范DB15/T*一*信用信息征集与应用术语3术语和定义GB/T22117、P15F*一*信用信息征集与应用术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原则4.1合法性报告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害国家、:会公共利益及企业的合法权益。4.2科学性报告内容的分类合理,数据项的选择科学,结构完整,能够准确反庆社会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状况。4.3易读性报告格式的编写应易于理解,用词不生涩,方便用户使用。4.4独立性报告内容不应受到被调查对象及其他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