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平安监理检查制度 1、在进展施工质量检查的同时,不定期进展平安方面的巡查,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对施工区域的平安进展常规检查,现场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工程机构内相关人员参加。2、在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审查其平安方面的内容;检查平安材料是否与平安进度同步。3、加强施工过程中各类严峻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工程的平安巡视、旁站工作,并对此类危险的平安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平安要求进展检查。在巡视时均要注重觉察平安隐患,觉察平安隐患时要进展记录与汇报,催促处理平安隐患。4、催促施工单位进展平安自查工作,杜绝施工现场的三违“行为;积极配合并参加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参建各方的各类日常、专项、季节性、节假日等平安消费检查。5、所有的平安检查均必须予以记录,对在检查过程中觉察的各种平安隐患,及时以书面方式催促施工单位定人、定期、定措施整改,关于整改后的情况要进展复查,并在有关记录上指明,做好自我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