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3533-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本文件起草人:侯志研、谷健、尹光华、马宁宁、董智、李红梅、刘洋、董俊、冯良山、董怀玉、张晓鹏、郑阳、苏建党、刘明震、刘可杰、乔振刚、马亮、王晓东、刘志强、刘肠、杨玉红、张璐、李航、付超、孟令全、母津宁、白玉、张巍瀛、翟羽佳、刘金池、王凯、张明会。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23447862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84号),联系电话:024-31029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