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1/T0040-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沈阳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同时负责本文件的宣贯、监督实施等工作。本文件起草单位:新民市大民屯慧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新民市大民屯镇人民政府、新民市农业农村局、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洪涛、刘淑杰、冷卓见、杨丽、郑洪彬、季秀荣、王志军、张相波、毛海龙、任鑫、王磊、张蓓、马晓夕。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本文件归口部门联系电话:024-82703828: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本文件起草单位联系电话:024-87400207:联系地址:新民市大民屯镇一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