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11/T0015-2021前言本文件依据GB/T1.1一2020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文件由盘锦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盘锦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负责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月芬、王迪、魏国重、朴元植、张美玲、李福生、刘长辉、高清、熊永旺、雷帅。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盘锦市农业农村局(盘锦市大洼区辽滨经济区行政中心B座),联系电话:0427-2822465。标准起草单位通讯地址:盘锦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街126号水产5号楼),联系电话:0427-2815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