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3379-202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由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中书堂黑参有限公司、辽宁鹿滋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辽宁中医药大学、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辽宁省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标准起草人:刘刚、窦德强、刘伟、刘美思、孙振元、田霄、田景鑫、张洪超、赵文元、窦景山、张颂、赵明优、邵乐夫、胡伟平、周威、陈清霖、赵博文、李娜、史凯航、马妍、崔子慕、陈敏、房钢、王娇、刘源森、刘成宇、祁宏、宋富鹏、翟金凤、张霞、郑英明、刘佳、王立明、李立业、赵楠、苏木丽、孙业亮、于姝丽。本标准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23448927。标准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中书堂黑参有限公司(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生命健康产业园区顺城路150号)、辽宁鹿滋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生命健康产业园区顺城路151号)、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26号)、辽宁省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省桓仁县桓仁镇五女山路46号),联系人:刘忠德,联系电话:024-778175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