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平安消费、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平安消费、文明施工的常规检查和验收检查以及不平安要素处理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消费活动。2 检查按照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99,及上级有关平安消费和文明施工规定。3 检查内容与方法3.1 常规检查3.1.1 检查内容包括平安消费、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平安治理以及防火,环境保护和卫生。3.1.2 公司每季进展一次由总经理带队的大检查。3.1.3 分公司平安科每月定期对施工现场进展一次大检查。3.1.4 工程部每周应组织一次有工程经理、施工员、平安员、班组长等人员参加的平安消费和文明施工检查。3.1.5 分公司
2、平安科和工程部对施工现场应进展不定期的抽查、自查。特别是在节日前后,自然异常过后如地震、台风、暴雨等或特别作业如脚手架、井架、塔吊搭拆,构件吊装等应对施工现场进展一次全面大检查。3.2 验收检查3.2.1 验收检查的范围包括:井架、脚手架、塔吊、临时用电、中小型机具、临时设备办公室、卫生间、宿舍、食堂、浴室等。3.2.2 验收检查按照受检分项的国家标准、标准或有关上级规定。3.2.3 工程施工员应组织有关治理人员和机操工对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分项工程进展检查验收,确定根本到达有关规定要求后,由施工员和操作班签字并上报公司分公司专职平安员。最终由公司分公司专职平安员验收合格签字挂牌后,才能正式使用。3.3 整改与复查对查出的不平安要素和严峻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展复查。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勒令其停工整顿。3.4 检查记录常规检查应填写平安检查记录,验收检查应填写检查表并有参加检查复查人员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