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建函2021)171号)要求,由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吉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DB22JT127-2017的基础上修订完成。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管理职责、工程资料管理、基本建设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及相关附录。本标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按照国家标准将原附录A监理资料用表改为基本建设文件、原附录B改为监理资料用表、原附录C改为施工资料用表,调整了附录H的资料归档范围。2、增设章节“管理职责及“基本建设文件”。3、施工技术资料中增设施工织乡设【(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施度资科中增加了工程停工报审表,施工管理及监理管理资料中增加了人员变更表格等。4、施工过程记录资料中增设钢结构焊接、变形检查表等。5、质量验收资料增设样板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调整了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验收程序及验收人员。6、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电子化的通知(吉建办2021)24号),对原标准中关于工程档案电子化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吉林省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