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32/T1011-20215.1安全原则选址应远离危害儿童安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环境和场所,建筑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消防标准,相关场所应符合技术安全防范标准。5.2便利原则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之家”应设立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居住相对集中的区域,应遵循“就近就便”原则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相关服务。6硬件设施6.1场所环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之家”可依托日间照料中心、学校、关爱驿站、妇女儿童之家、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或已有的基层活动阵地设立,有条件的可单独建立,场所环境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应符合基本通风、采光和消防安全要求,无危险设施和安全隐患:b)使用
2、面积宜不少于60m:c)室内活动室应保证阳光充足,空气新鲜,整洁卫生:)室外活动场地应设有明显标志,方便识别:有条件的可提供包含篮球等球类活动场地:)应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统一标识,全称为“xxx儿童关爱之家”,标识尺寸应与场地面积相协调。6.2基本设施应配备开展活动所需的桌椅、图书架、图书、影像设备、手工游戏材料、文体活动器材:应配备满足儿童生活和卫生需求的盥洗间和基本卫生用品,包括消毒用品、外伤急救包等,有条件的可配备儿童饮用水、洗手、取暖和消暑等设备。设施设备的购买、设置、使用应符合安全要求。6.3功能区域宜设置相应服务功能区域,只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区域:图书室(爱心书屋)、亲情视频室、心理咨询室、宣泄室、音乐室、舞蹈室、美术室、劳技室等。7服务设置7.1总则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各类综合关爱服务:以及受相关政付部门的委托,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排查和服务保障工作。7.2儿童信息排查协助政府有关部门针对服务范围内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开展排查。7.3制订服务方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进行需求评估,设计服务内容,制订个性化的服务方案,包括儿童道德品德教育、素质拓展、心理疏导和生活帮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