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01/T42-2020引言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NCP)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云南省委、省政府和昆明市委、市政府迅速行动,采取措施,全力抓好云南疫情防控工作。云南省急救中心承担着昆明市主城区及安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NCP)疑似、确诊或主诉发热症状相关病例的“120”呼救受理调度和转运工作,并负责指导全省各州市急救中心完成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P)疫情“120”呼救受理调度和转运工作。疫情院前呼救响应是整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P)院前救治转运工作的重中之中,更是早发现、早识别疑似感染病例的关键环节。在新冠肺炎(NCP)紧急医疗救护工作中实施科学高效的标准化工作流程,有利于精准甄别新冠肺炎(NCP)疑似病例,指导急救出诊人员根据呼救者疫情的疑似程度分等级采用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救护和防护措施,对提高新冠肺炎(NCP)疫情呼救病患的急救转运工作效率,防止职业暴露和疫情蔓延具有重要作用。云南省急救中心经过前期受理调度实践,特编制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