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020CCS C05DB5304玉溪市地方标准DB 5304/T053.1-2022院前急救分级管理第1部分:基本要求2022-08-18发布2022-11-17实施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5304/T053.1-2022引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19号)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云南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卫医发(2021)3号关于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院前急救机构与医院急诊科患者病情交接单)的通知(国卫通201822号)的相关规定,根据本辖区急救资源的分布情况,为最大程度地满足急救工作的需要编制本文件。本文件已发布2个部分(待改):一一第1部分:对院前急救分级管理的总体要求、人员要求、设施设备和信息(档案)管理做出了规定,是纳入院前急救分级管理体系的机构应达到的基本要求。一一第2部分:对院前急救分级管理的一般要求,呼救响应要求,呼救处置要求,突发事件响应,质控、考核与改进做出了规定,是对纳入院前急救分级管理体系机构的工作要求。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