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2653-2019川西北地区沙化土地立地分类1范围本标准主要规定了川西北地区沙化土地立地调查、立地分类系统和立地分类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川西北地区沙化土地治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1141-2007防沙治沙技术规范DB51/T1892-2014川西北地区沙化土地治理技术规程3立地调查3.1立地调查内容川西北立地分类调查地貌、土壤、地形(海拔、坡向)、沙化类型四种主导因子。3.2立地调查方法3.2.1地貌调查结合各县县志,实地判定地貌类型,川西北沙化土地包括高山峡谷和高原两种地貌,高原地貌分为山原和丘原两种类型。海拔2100米,16平方公里起伏高度500米的,为高原地貌;海拔2100米,16平方公里起伏高度1500米,有河流穿过、形成的深度大于宽度、谷坡陡峻的谷地的,为高山峡谷地貌。高原地貌中,海拔3400米,16平方公里起伏高度2100米,16平方公里起伏高度500米1500米的,为山原地貌。3.2.2土壤调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