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平安隐患举报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以人为本,平安第一的煤矿平安消费方针,实在抓好我矿平安消费工作,及时消除矿井平安隐患,杜绝平安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促进我矿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取缔不合理规划开采及一切违章行为,特制定我矿平安隐患举报制度。一、 举报对象:存在严峻平安隐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只注重消费无视平安的行为;我矿在消费过程中有违章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二、 我矿工会是平安隐患举报的详细受理单位。三、 任何治理人员及井下矿工均有权利和义务举报本矿范围内消费过程中出现的平安隐患及违章违纪行为。四、 举报范围:平安征询题隐瞒不报、谎报、故弄玄虚的;不具备根本平安消费条件、通风、顶板、防
2、水、防火、防瓦斯、防毒、防尘等平安设备和条件不符合国家平安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矿长和其他治理人员觉察现场有严峻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危害我矿财产、危及矿工生命和从业人员人身平安的。五、 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按照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六、 除征得举报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住址等有关情况。七、 举报工作必须依托群众、方便群众、保护群众、坚持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举报受现单位和人员应依法秉公办事。八、 举报人可以本人或委托别人采纳信件、面谈等其它方式向矿工会举报。九、 举报的内容应尽量满足以下条件:1、 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种、班次、时间。2、 根本领实要表达明晰
3、,违规人员或隐患情况要表述明晰。十、 鼓舞举报人说明本人的详细情况,对不愿公开本人详细情况的举报人应尊重其本人意愿。十一、 负责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举报材料后,要及时认真登记,不得丧失、泄露或搁置拖延,应及时核查。十二、 受理举报后,工会分管领导安排经办人员进展调查、核实,并写出书面报告,处理结果应及时通报。十三、 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调查举报事项时,不得向被举报人和被调查人出示举报材料及其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的身份;不予公开。十四、 违犯保密规定或不公正履行职责的受理举报工作人员,要按照情节严肃处理。十五、 举报人应对本人所举报的内容负责。对有意诬告、诽谤被举报人的按开除或经济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