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5223/T32-2021新市民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新市民职业技能培训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培训内容、培训准备、培训实施、培训监督与改进、培训档案管理等方面。本文件适用于由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针对16周岁一60周岁有劳动能力、有培训意愿新市民的就业技能培训。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新市民new citizens“十三五”期间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安置到城镇稳定居住生活的搬迁对象。4基本要求4.1培训组织4.1.1应取得合法有效音训州资质的培训机构(企业)或职业院校。4.1.2应具有能满足培训需要的培训场所、
2、培训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及安全保障设施。4.1.3应提供能满足培训需要的实践基地。4.1.4应具有结构合理的专职、兼职教以伍,或建立教师专家库。4.1.5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如培训服务管珥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培训教师管理制度、安全保障制度、应急处理预案等。4.2培训教师培训教师应满足如下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相关部门认可的中级以上职称或符合人社部门要求的相关部门聘请的民间工匠:b)具备培训所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c)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教学能力等。4.3培训教材与用具4.3.1应配备与新市民技能培训相关的法律法规资料、专业知识书籍、实操技能手册及其他资料、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