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3698.11-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37/T3698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的第11部分。DB37/T3698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一一第1部分:通则:一一第2部分:商场:一一第3部分:商店:一一第4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一一第5部分:专业市场:一一第6部分:农贸市场:一一第7部分:乡村:一一第8部分:街区;一一第9部分:景区:一一第10部分:药店:一一第11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一一第12部分:通信服务经营者:一一第13部分:校外培训机构:一一第14部分:消费维权服务站。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文件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红红、米礼梅、曲发川、王云鹏、原静。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