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为增强地震、洪涝、台风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提升城市综合防灾功能,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城市各类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依据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考相关标准,结合山东省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总体设计:5.避难建筑:6.避难设施等。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济南市解放路九号,邮编:250013,电子邮箱:)。本标准主编单位: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同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建筑大学济南泉城公园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扈宁张学强曹威杨婉婷朱奎于兰军刘猛丛喜静李红扩李鹏燕月于文彦王栋曲鹏李国光赵冠磊吕效亮王凤华马存华孔建飞耿红岩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高洪振陈时军刘爱华刘琳冷枫杨璐孙楠王文雯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