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33/T2180-20195.1.4统筹中心馆-总分馆的人员培训、技术升级、政策提供等:5.1.5实施中心馆-总分馆效能的考核、监督和评价。5.2总馆5.2.1制订总分馆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5.2.2统筹总分馆文献资源建设和服务提供,实现资源共享、通借通还:5.2.3负责总分馆业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素质提升:统筹人员的上挂下派:5.2.4建立并统一总分馆网络信息与业务管理平台,并提供技术支特和维护:5.2.5考核分馆、流通点管理与服务绩效。5.3分馆5.3.1负责提供服务场地、服务设备设施,配备工作人员:5.3.2按照服务标准面向公众提供与总馆水平大致相当的基本服务:5.3.3指
2、导和管理基层流通点工作,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5.3.4负责本区域群众需求反馈、评价工作。5.4基层流通点5.4.1负责提供服务场地、配备工作人员:5.4.2按照统一要求提供基本服务:5.4.3负贵本区域群众需求反馈、评价工作5.4.4配合开展其他相关工作。5.5场馆型自助图书馆在城市街区和人流密集的农村一区设置的具备24h开放条件的图书馆,采用自助借阅,实现一体化服务。5.6流动图书馆中心馆、总馆宜配备流动图书馆。定线、定点、定时展离书流动服务。6设施建设6.1总体要求6.1.1按照城乡一体、全面覆盖、方便利用的原则,进行统一规划,采用新建、改建、租赁、整合等多种方式,形成公共图书馆设施网络。选址应符合建标108的要求。6.1.2中心馆、总分馆应使用统一的服务标识,并纳入路标、路牌、公共交通等标志系统。6.2中心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