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2363.3202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DB33/T2363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检验规范分为七个部分:第1部分:路基工程:第2部分:桥涵工程:第3部分:隧道工程:第4部分:轨道工程:第5部分:通信与信号工程:第6部分:牵引供电与电力工程:第7部分:自动售检票与综合监控工程。本标准为DB33/T2363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检验规范的第3部分。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韦征、周逊泉、韦麟、封露、马腾飞、徐晗、项柳福、吕聪儒、卢伟、丁正祥、涂荣辉、郑竞友、陈尚新、李振国、刘向东、唐海斌、刘吉东、江锋、沈永峰、曾勇、曾庆谊、施程辉、赖荣辉、罗有卿、高存成、马彦啟、杨勇、牛要闯、曾东旭、杨康。本标准为首次制定。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