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3308/T0482018全省统一,作为办件的唯一标识,由业务系统按规则自动生成。4数据接入流程4.1数据接入要求4.1.1应按照接口定义的要求,创建一窗受理平台收件分发和补齐补正的数据推送接口,并将接口服务发布到公共数据共享平台中,供业务办理系统调用。4.1.2应按照接口定义的要求,创建业务办理系统受理、补交告知、办结的数据推送接口,并将接口服务发布到公共数据共享平台中,供一窗受理平台调用。4.1.3宜采用RESTful的方式调用接口。4.1.4应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一窗受理”平台对接,窗口工作人员登录“一窗受理”平台进行收件登记、办事
2、材料收取,“一窗受理”平台收件数据通过公共数据共享平台流转至部门业务办理系统。4.1.5应通过“一窗受理”平台整合各部门业务系统,共享业务数据从而实现“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市域可办”。4.2平台注册4.2.1公共数据共享平台服务注册流程公共数据共享平台服务注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步骤:a)使用具有发布权限的账号登录公共数据共享平台:b)在API发布页面中注册API信息并选择网关:c)提交发布API,由审核员进行审核(可选):d)API发布成功后生成API目录。公共数据共享平台服务注册流程图见下图1所示。登录公共数据共享平台氵册API信息发布API生成API目录图1公共数据共享平台服务注册流程图4.2.2公共数据共享平台服务申请授权流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