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3/T045-2022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温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上海园林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合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一瑞、董林飞、周陈斌、肖迪、南羽、胡浩、林德文。本文件为首次发布。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