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32322018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术语和定义、核对流程、核对内容、信息安全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时,需要进行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需要复核复审时,亦适用于本标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MZ/T108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安全管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the economy condition of application fami lies for assistance申请救助家庭拥有的全部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及支出状况。3.2核对verification对申请救助家庭指定时期内的收入状沉、财产状况及支出状况开展调查和核对的活动。3.3核对对象verification object接受核对的申请救助家庭。3.4核对机构verification unit办理核对业务的相关单位。3.5委托单位authorized uni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