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37/T289220164.1.6内设医疗机构的老年公寓,还应根据医疗服务范围按照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4.2机构要求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依法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内设医疗机构的老年公寓,还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3管理要求4.3.1应具备老年公寓日常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可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与卫生管理、安全与应急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财务管理、设备设施与用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服务质量管理和监督、合同管理等。4.3.2应具备老年人服务合同管理制度,明确服务协议内容和管理程序。4.3.3应建立老
2、年人健康档案,档案应至少包含老年人健康状况、老年人健康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详细内容,老人情况有变化时应进行实时更新。4.3.4应建立老年人服务档案,应至少包含老年人服务需求评估、服务过程等方面的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总结分析。4.3.5应具备老年人设备设施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安全教育与培训、医疗护理安全等管理制度,并按照最新制度要求开展安全管理工作。4.3.6应制定与所提供服务相适应的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地点、流程、服务质量要求和指标等,并按照标准要求提供服务并进行服务质量评价。4.3.7应制定与提供服务相适应的岗位工作标准,明确岗位
3、设置和岗位职责,并按照标准要求履行工作职责。4.4人员要求4.4.1应配备与老年公寓规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在公开明显的位置公示机构人员组成,包括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4.4.2应配备足够的专职养老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可提供养老护理、卫生保健、营养膳食等服务:内设医疗机构的老年公寓,还应根据医疗服务范围按照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配圣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4.3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特定的专业技能人员如养老护理员、医护人员、康复师等,应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4.4.4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符合相应的岗位要求。4.4.5应根据老年公寓规模适当配置社工人员和志愿者。5入住与退住5.1入住5.1.1入住前咨询接待5.1.1.1应通过电话、网络、现场接待等方式向老人或其家属或其监护人提供咨询服务。5.1.1.2应由专职接待人员带领老人或其家属参观老年公寓,介绍老年公寓基本情况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价格等,并向其提供老年公寓的书面介绍资料,如宜传手册、入住须知等。5.1.1.3咨询或接待结束后,应及时记录相关的信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