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37/T242-2021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要求、检测数量、检测方法、检测器具、检验项目类别和判定原则。本文件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的综合检测评定。本文件不对产品本身性能进行检测。本文件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建筑消防设施fire equipment in building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救援、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等设施的总称。3.2竣工检测completion detection
2、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安装、调试完成并自检合格后,由检测机构对其开展的初次综合性检查、测试。3.3年度检测annual detection对已投入运行的建筑消防设施,每年定期开展的针对设施功能项进行的检测。3.4监督抽查supervision and spot-check由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或委托检测机构平展的检测。3.5局部检测local detection对部分区域的建筑消防设施委托检测机构所进行的检查、测试。3.6A类项(关键项)type A(key item)直接关系到消防系统运行功能存在的致命缺陷和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项月。3.7B类项(主要项)type B(main item).对消防系统的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可能间接影响消防系统运行功能可靠性的项目。3.8C类项(一般项)type C(general item).对消防系统工程质量有一般影响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