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1854-2020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1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37/T1854一2011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本标准与DB37/T1854一201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一本标准修订了适用范围,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大、中型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的试生产(使用),应遵守本规范:小型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以及其它一般化工装置执行本规范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简化试车程序和内容要求:根据HG20231一2014化学工业建设项目试车规范的术语定义,修订了“预试车”定义,新修订规范中“预试车”不包括“联动试车”,为便于省内化工企业掌握、使用本标准,将“预试车”和“联动试车”作为一个试车阶段:在本标准术语定义中引入了“冷试车”、“热试车”的概念,同时考虑省内企业工作习惯,规范中仍使用“联动试车”和“化工投料试车”等术语。本标准对“化工投料试车”一章进行了大幅修改,删除了原规范中“倒开车”章节:本标准对其他章节名称和内容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修改和补充:一一四个规范性附录修改为资料性附录,本规范对附录内容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修改和补充。本标准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工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修订单位: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安民、田诗君、杨洋、卢华、袁令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