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37/T1649-2010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质量管理体系要求1范围1.1总则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包括原材料、部件、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组织质量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1.2应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组织可以根据其特种设备许可项目范围和特性以及质量控制的需要设置质量保证/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要素。但是,至少包括管理职责、质量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文件和记录控制、设计控制、材料(零、部件)控制、作业(工艺)控制、检验与试验控制、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控制、不合格品(项)控制、质量改进与服务、资源管理、执行特种设备许可
2、制度等基本要素,并且还应当包括许可规则(条件)等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主要过程控制内容。对于其他不采用的要求,组织应在手册中说明删减的细节和正当的理由,并且这样的删减不影响组织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或贵任。对于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允许分包的项目、内容,当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组织进行分包时,应当制定分包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包括资格认定、评价、活动的监督、质量记录、报告的审核和确认等要求。对此类分包过程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应在质量保证/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000一2008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1一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TSGZ0004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GZ0005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组织职贵、权限和相互关系得到安排的一组人员及设施。注1:安排通常是有序的。注2:组织可以是公有的或私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