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06/T2-2017襄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基本流程和项目参与方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襄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PPP项目除外)的建设和管理,同时可作为本市其他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参考。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0850.2-2014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第2部分:工程管理GB/T19668.5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GB/T28035软件系统验收规范GB/T15532-2008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政务信息化项目由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对网络、业务信息系统、基础信息库、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等的建设项目。3.2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技术对信息化项目申报、立项、政府采购、建设、验收等全过程管理的系统。3.3项目审批单位由本级政府授权负责审批市本级政务部门申报政务信息化项目的主管部。3.4项目审核单位负责对政务信息化建设计划进行审核的机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