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2135-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长沙先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南大学相雅三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湖南省肿瘤医院、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湖南省胸科医院、长沙都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第一医院、长沙市第三医院、长沙珂信肿瘤医院、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益阳市中心医院、株洲市中心医院、娄底市中心医院、长沙舍同智能科技有责任公司、长沙市药物评价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欧阳冬生、李晓晖、严谨、陈桂根、谢秀芬、胡斌、陈露露、袁叶、周淦、李昕、李卓、李伟、郑姣、阮兴强、徐梦颖、邹志、陈维明。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