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44/T18442016婴童用品零售店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婴童用品零售店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商品管理、零售店陈列、消防安全和卫生服务、店员管理、顾客服务、投诉及监督、持续改进。本标准适用于面积不低于50m2的婴童用品零售店的开设与管理,婴童用品零售店内设置的婴儿游泳馆、理发室、摄影及早教服务等项目的管理不在此标准范围内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义件的必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义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9085商业、眼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GBT23650超市购物环境GB50016建筑设
2、计防火规范SB/T10807专业零售店店长南位要求SB/T10618超市收货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利定义看用于本文件。3.1供应商supplier由企业授权,以生、组装、加工、包装等方式为企业提供销售商品的生产商或中介商,授权企业进行商品销售的品牌商或代理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村应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包括制造商、经销产和其他中介商。)3.2婴童用品零售店infant child认s retail store为孕妇、0-3岁婴儿、3-岁幼童提供包括食品一服、玩具、车/床、洗护用品、纸品、喂养用品、电器以及早教用品等专业健康产品的消费场所。以小额业或是单一个数售卖为主,区别于大宗货品的批发业务。4总则婴童用品零售店应诚信经营,做到买卖公平、设施安全、环境卫生、服务规范,保草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度,所售商品应符合质量和卫生安全的相关规定,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5商品管理5.1供应渠道管理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