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44/T943-2011地理标志产品派潭凉粉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派潭凉粉草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0年第133号公告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派潭凉粉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
2、通用要求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附录XA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派潭凉粉草派潭凉粉草学名凉粉草(Mesona chinensis Benth.),,又名派潭仙草,为一年生唇形科草本植物,食用部分为全草,茎四棱形,下部伏地,上部直立,长约100cm,叶绿色,卵状长圆形,对生,叶缘锯状,有红梗、青梗两个凉粉草品种。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派潭凉粉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0年第133号公告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包括广东省增城市派潭镇、小楼镇、让果镇、中新镇、朱村街道办事处、荔城街道办事处、增江街道办事处7个镇街道现辖行政区域,详见附录A、5要求5.1感观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