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21312018引言自2016年以来,国家多次发文要求在全国开展政务公开的工作,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42号)选取了包括广东省7个区(县)在内的100个试点地区作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试点。为了更好的完成试点工作,总结政务公开的先进经验,进行了政务公开地方标准的编制。本标准政务公开术语连同政务公开基本要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指南政务公开公众意见处置政务公开运行管理和政务公开公开程序共6项标准一起,构成了广东省政务公开系列地方标准。本标准作为政务公开领域通用基础标准,有利于确保政务公开及其相关领域用语的一致性和逻辑上的完整性,有助于消除不同地区、不同语种、使用习惯的差别,确保标准相互之间协调一致,为政务公开标准化、信息化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