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5223/T22-2021新市民申请城市低保服务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新市民申请城市低保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检查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新市民申请城市低保的服务与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52/T1553.2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第2部分:服务评价与改进规范DB52/T1553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第3部分:群众满意度调查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适用于本文件。3.1新市民new
2、citizen“十三五”期间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安置到城镇稳定居住生活的搬迁对象。3.2新市民城市低保服务ervices of urban subsistence al lowance for new citizens已经落户或办理丹任证的新市民,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居住地城市低保政策,纳入居住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4基本要求4.1工作分工工作分工如下:)州级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县(市、新区)民政部门开展工作,下拨资金到县(市、新区)民政部门,对县(市、新区)民政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b)县(市、新区)民政部门负责新市民申请城市低保的审批、公示,将资金按确定申请人员银行账户发放或下拨到乡(镇、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贵受理申请、调查核实、初审、公示,提交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材料至县(市、新区)民政部门;配合县(市、新区)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申请情况进行告知:)村(居)民委员会负责配合乡镇核实申请人情况,帮助自行申请有困难人员申请。4.2人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