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7382013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指导原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果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与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修订。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52/T738一2011鸭溪窖酒。本标准与DB52/T738一201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标准名称鸭溪窖酒修订为地理标志产品鸭溪窖酒:增加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确定了酿造用水取自鸭溪镇“雷泉”或“龙泉”:一酒精度41%vo1调整为4568%vo1:一酒精度2840%vo1调整为38%vo1:一理化指标相应进行了调整。本标准由贵州鸭溪酒业有限公司、遵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出。本标准由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贵州鸭溪酒业有限公司、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遵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国宁、穆仕纯、佘忠才、田志强、杨世尧、肖洋、王遵、刘建民、姜莉锡、孟令刚。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52/T738-2011.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