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64/T595-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了DB64/T595-2010社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与DB64/T595-201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修改了消防救援队伍的法定全称(见全文);一修改了社区及社区消防工作站的定义(见3);一修改增加了社区对居民住宅区进行防火巡查的内容(见4.1.1);一修改增加了社区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要求的内容(见4.1.2);一修改增加了社区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复查的内容(见4.1.4);一修改增加了社区应建立微型消防站的内容(见4.2.1);一一修改增加了社区应对火警的处置措施内容(见4.2.5);一修改增加了社区设置消防宣传挂牌的内容(见4.4.4);删除了社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内容。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海涛、蔡祥龙、王成武、梁建忠、胥茂培、牟钦芳、张普。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