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65/T3477-2013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一般要求.24.1原则24.2建立和保持24.3评定和监督5管理要素5.1负责人.25.2方针目标25.3组织机构25.4安全管理职责35.5安全投入35.6风险管理35.7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5.8安全培训5.9教学场所及设备设施65.10警示标志075.11相关方管理75.12应急救援5.13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5.14持续改进8附录A(资料性附录)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露化评估表(试行)9附录B(资料性附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17附录C(资料性附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20参考文献8.22DB65/T
2、34772013中小学安全管理基本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一般要求和管理要素。本标准适用于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安全管理,其他学校可参考此标准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8205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GB21746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总则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规范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99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AQ
3、/T9006企业安全标准化基本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校安管理 school safety management为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及资源配置等活动。3.2危险源hazard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3.3风险risk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3.4风评 risk assessment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3.5可许险 tolerable risk根据组织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1
4、DB65/T3477-20133.6 interested party与学校安全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4一般要求4.1原则学校开展安全管理建设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减少意外事故,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保证学校正常教学活动顺利开展。4.2建立和保持学校开展安全管理创建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动态循环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学校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管理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4.3评定和监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校自主评定,自主评
5、定后可申请外部审核。评定依据可参照附录A。教育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5管理要素5.1负责人5.1.1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基础和基层工作。5.1.2学校校长应做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并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的资源支持。5.2方针目标5.2.1学校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宗旨,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方针和目标。安全方针和目标应满足:a)形成文件,并得到学校所有教职工的贯彻和实施;b)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c)公众易于获得。5.2.2学校应签订各级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5.3组织机构5.3.1学校应建立安全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5.3.2学校应建立、健全从领导小组到基层的安全管理网络。5.4安全管理职责5.4.1学校应制定安全领导小组和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