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65/T3887-20164.2时效性原则问题数据的处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时限为3个工作日。5问题数据的来源5.1数据录入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系统“质量”模块中的子模块“问题数据修改”列表中显示。5.2电子档案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系统“档案”模块中的子模块“问题档案修改”列表中显示。6问题数据的分类6.1数据录入问题不符合DB65/T3636-2014中规定组织机构代码数据的质量要求,见附录A。6.2电子档案问题不符合DB65/T3637-2014中规定电子档案数据的质量要求,详见附录B。7工作流程7.1数据录入问题操作步骤进入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系统质量模块问题数据修改模块在列表中
2、点击数据信息栏中的编辑功能一进入修改页面,按问题标记提示进行处理保存并上传。7.2电子档案问题操作步骤进入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系统档案模块问题档案修改模块在列表中点击数据信息栏中的编辑功能进入修改页面按问题标记提示进行处理保存并上传。7.3处理方法7.3.1数据录入问题处理依据数据录入问题的修改页面中提示内容进行处理。7.3.2机构名称、机构地址、经营范围、行政区划、批准机构代码、批准机构名称、注册资金、批准文号、注册号、注册日期、办证日期,依据证、照及批准文件上的内容进行处理,并保证一致性。7.3.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法人证件号码、经办人名称、经办人证件号码,依据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处理。7.3.4机构类型依据DB65/T3636-2014中6.1的规定执行。7.3.5经济类型、经济行业,依据DB65/T3636-2014中6.7、6.8、6.9的要求,并对照证、照及批准文件上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主要职责处理。7.3.6职工人数、主管机构代码、主管机构名称、电话号码、邮政编码、信息是否公开,依据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填写内容处理。7.3.7外方投资国别依据DB65/T3636-2014中6.15的规定处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