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41912019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写。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科学院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新疆林业科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玉伟、桑巴叶、刘康、陈启民、鲁天平、王永红、巴哈提。本标准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对本标准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77号)或自治区林业科学院(鸟鲁木齐市安居南路191号)。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91-2817197:传真:0991-2311250;邮编:830000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0991-5813240;传真:0991-5580237;邮编:830000自治区林业科学院联系电话:0991-4627814:传真:0991-4627814:邮编:8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