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54/T0199-2019c)心理、精神支持:应进行言语沟通、行为互动、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和心理专业治疗:)社会支持:应引导家属陪伴和照料老年人,坦诚沟通,表达关爱。协调社会资源,维护老年人在医疗保障、社会福利、慈善捐助、法律等方面的权益:e)濒死期照护:评估和观察老年人濒死期状况,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并及时通知家属,做好善终和善后准备。)灵性照护:评估老年人的灵性需求和灵性痛苦,开展生命教育,陪伴和引导老人,协助老年人完成心愿,达到内心安宁,舒适、安详、有尊严的离世:g)居丧照护:老年人去世后,应重视和预知家属的悲伤情绪反应,采取陪伴、倾听、交流等方式及适宜的悼念仪式,让家属充分表达悲伤
2、情绪,接受现实,给予后事方面的指导等。5.2服务要求5.2.1应对老年人进行疼痛评估,实施疼痛控制,包括用药及各种专业护理措施,以及陪伴及交流,缓解老年人病痛及不适。5.2.2应对处于情绪困扰和心理危机状态的老年人,倾听老年人诉说,满足合理诉求。无法满足要求时,应做好解释。5.2.3应根据老年人营养状况和所患疾病,提供相应的食品,尊重其饮食习惯和爱好。5.2.4应帮助老年人翻身、扣背,防止并发症的发生。5.2.5应观察老年人的情绪变化,适时进行沟通和交流。5.2.6应告知亲属、村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增加探视次数和时间,给予老年人陪伴和支持。亲属或护理员应24小时轮流陪伴老年人,缓解老年人痛苦和
3、恐惧。5.2.7应尊重老年人的民族习惯和信仰,根据其不同的职业、心理反应、性格和社会文化背景,有针对性的进行精神安慰和心理疏导,减轻孤独感和恐惧感,引导老年人正确对待生命和疾病。5.2.8应做好生命体征和病情的监测与记录。5.2.9老年人去世后,应填写住院老年人死亡登记记录(参见附录A),尊重宗教信仰或民族习俗办理后事。5.2.10老年人去世后,应清理和处置去世老年人的财产和各种物品,并填写财产和物品登记处置表(参见附录B)。应尊重老年人的信仰、按照当地民俗为过世老年人举办怀念活动。6服务质量控制养老机构应设置服务质量的检查部,到定服务质量检查方案、程序和要求,配备专兼职的服务质量检查人员,对安宁服务现场和记录进行检查或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再次检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