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4/T0237-2021化学分析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分析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体系和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分析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其他类型实验室可参考本标准的内容。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T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废弃物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中产生的,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基本或者完全失去使用价值的排放物。3.2危险废弃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弃物。GB18597-2001,定义3.13.3一般废弃物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州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废弃物。3.4实验室废弃物实验室在开展实验活动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4管理体系4.1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