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4451.6-2023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32/T4451医用影像设备临床使用管理与质量控制规范的第6部分。DB32/T4451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数字X射线装置(DR);第2部分:数字化X射线透视摄影装置;第3部分: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第4部分:乳腺X射线成像装置;第5部分:医用诊断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CT);第6部分: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第7部分: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SPECT);第8部分:正电子发射及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系统(PETCT);第9部分:正电子发射磁共振成像系统(PETMR);第10部分:超声成像设备。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人民医院、江苏省妇幼保健院、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常州市妇幼保健院、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钱英、李鑫、孙小磊、沈祝祥、李明明、何伟、楚宏硕、张龙、季鹏程、殷晨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