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24410-2009前言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卜内门太古漆油(中国)有限公司、广东嘉宝莉化工有限公司、立邦涂料(广州)有限公司、拜耳材料科技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江苏大象东亚制漆有限公司、新欧宝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天祥涂料有限公司、上海中南建筑材料公司、中华制漆(深圳)有限公司、金鱼涂料集团石家庄市油漆厂、深圳市展辰达化工有限公司、恒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南康市大
2、澳涂料有限公司、昆山市世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华隆涂料实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玲、于滨、孔志元、刘红、陈小文、许有为、贺丹丹、施国萍、俞云表、杨少武、曾一文、罗启涛、李洪金、王大期、王智、希国栋、陈寿生、张强、方学平、吕仕铭、麦全旺。IGB24410-2009表1(续)限量值项目涂料腻子6游离甲醛含量/(mg/kg)100铅P690可溶性重金属含量(限色漆和腻子)/镉Cd75(mg/kg)铬Cr60汞Hg60a对于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的涂料,应按产品规定的配比混合后测定。水不作为一个组分,测定时不考虑稀释配比。b粉状腻子除可溶性重金属项目直接测定粉体外,其余项目是指按产品规定的配比将
3、粉体与水或胶粘剂等其他液体混合后测定。如配比为某一范围时,水应按照水用量最小的配比量混合后测定,胶粘剂等其他液体应按照其用量最大的配比量混合后测定。5试验方法5.1取样产品取样应按GB/T3186规定进行。5.2试验方法5.2.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测试按本标准中附录A规定进行。涂料产品测试结果的计算按附录A中A.7.2进行;腻子产品测试结果的计算按附录A中A.7.1进行。注:所有腻子样品不做水分含量和密度的测试。5.2.2苯系物含量(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的测试按本标准中附录A的规定进行。测试结果的计算按附录A中A.7.3进行。5.2.3乙二醇醚及其酯类含量(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
4、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总和)的测试按本标准中附录A的规定进行。测试结果的计算按附录A中A.7.4进行。5.2.4游离甲醛含量的测试按GB18582一2008中附录C的规定进行。5.2.5可溶性重金属含量(铅、镉、铬和汞)的测试按GB18582一2008中附录D的规定进行。结果是以每干克漆膜中所含可溶性重金属的毫克数表示。粉状腻子直接用粉体测试。注:也可使用其他合适的分析仪器如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ICP-OES)等测定处理后试验溶液中的可溶性铅、镉、铬、汞的含量,并根据仪器制造商的相关说明进行操作和测试,但在试验报告中要注明采用的分析仪器。6检验规则6
5、.1本标准所列的全部要求均为型式检验项目。6.1.1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6.1.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最初定型时;产品异地生产时;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停产三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6.2检验结果的判定GB24410-20096.2.1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1250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当修约后的检验结果为0时,结果以一位有效数字报出。6.2.2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的涂料和粉状腻子报出检验结果时应同时注明配制比例。6.2.3所有项目的检验结果均达到本标准的要求时,产品为符合本标准要求。7包装标志7.1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9750的规定外,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7.2对于由双组分或多组分配套组成的涂料或腻子,包装标志上或产品说明书中应明确各组分施工配比。8涂装安全及防护8.1涂装时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8.2涂装时施工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8.3涂装完成后继续保持室内空气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