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电力公司基建治理部门平安施工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在治理电力建立工程工程的同时,负责治理平安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当相应的平安施工、文明施工责任。2. 催促与指导工程建立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治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正常的平安施工秩序,及时协调处理工程建立中出现的威胁平安施工的严峻征询题。3. 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 平安施工、文明施工措施。4. 协助电力公司总工程师指导与协助施工企业的技术系统认真履行其平安施工职责。5. 在安排基建工程任务以及与工程建立单位和施工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必须有平安施工的要求和奖罚规定。6. 必须按电力工业部电建1994768号文关于在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平安措施补助费等项费用的通知的规定,确保电力工程安措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7. 在组织或参加工程招投标工作及确定工程主要施工单位时,必须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平安资质进展审查。8. 参加基建平安工作会议;参加基建平安大检查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互查;参加职工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9. 负责组织本电力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平安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