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委平安消费责任制 1、对消防大队平安工作负领导责任。2、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及有关平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催促、检查各中队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例情况。3、按照集团公司不断开展和消防灭火救援情势不断变化,及时组织研究制定和施行平安工作的治理制度、规定。4、宣传和倡导先进的平安理念,创立良好的消防平安文化。5、把平安工作融入日常思想政治工作之中,为平安工作提供思想根底和组织保障。6、积极组织多种方式的平安活动,对基层中队平安工作进展监视指导。7、熟悉理解责任辖区内重点单位的平面布置、储存物资、消费设备和工艺流程以及火灾危险性、建筑构造、交通道路和水源设备等情况,参与消防大队平安工作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