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研究孟德斯鸠有一句名言:“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深入分析税务稽查工作面临的各种廉政风险,并制定应对策略,有效降低稽查廉政风险,是税务机关亟需探索解决的重要课题。一、稽查廉政风险的类型和表现风险的识别是解决风险问题的首要环节。只有在全面了解风险的根底上,才能预测危险可能造成的危害,从而选择处理风险的有效手段。最常见的风险识别方法是工作流程分析法,即对整个工作过程进行全面分析,并对其中各环节逐项分析可能遭遇的风险,找出各种潜在的风险因素。税收执法权贯穿于税务稽查的全过程,与之相应,税务稽查廉政风险分布在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环节。一选案环节。具体表现在:1.人情选
2、案、有案不选、擅自扣压、调换、拖延处理、自行消化案源或案件线索等,在专项检查、人工选案时,这种风险尤其大。2.滥用查询权,利用掌握案件信息之便,受人所托通风报信,或助其逃避税务机关检查等。3.对案源或案件线索资料中未明确稽查所属时期的案件,有意缩小或扩大稽查所属时期范围,误导检查工作的实施;4.在举报案件和举报奖励金发放管理上,未严格保密,及时申请回避,随意增加或减少计发奖励金。二检查环节。具体表现在:1.不作为。执法人员因收受好处或因人情等原因,不按照检查要求、项目和范围进行检查,或发现疑点而不跟踪检查,没有查深查透,放松检查、草草结案。2.查而不报、多查少报、重责轻报。执法人员为利益所驱,
3、对被查对象的涉税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不报、少报发现的涉税问题,或对涉税问题避重就轻,对被查企业减轻处理。3.滥用税收核定权。执法人员索贿受贿或徇私舞弊,对被检查对象的偷税行为,成心以证据缺乏不能全面认定为理由,采取税收核定方式处理案件,使被查企业不缴或少缴罚款、逃避移送。4.为被查企业打听、通报案情,为被查企业说情到达减少查补税款或减轻处分的目的,甚至通风报信助其逃避税务机关检查等。5.通过中介公司进行利益交换。执法人员与中介公司相互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提供稽查信息给中介,由中介想方法或出面为被查企业减轻处分,从而收受利益。三审理环节。主要表现在:1.滥用自由裁量权为了获取私利,审理人员利用自
4、由裁量权降低处分倍数。由于税务行政处分存在一定的幅度范围,可以根据纳税人违法情节轻重运用自由裁量权加以调整,这为税务稽查人员以此为条件与被查对象讨价还价提供了空间。此外,执法人员受人情所困,受说情之风影响,主动或被动地收受好处,或不收好处而获取其他利益,造成同类型违法行为的处分轻重不一,税务处分缺乏公正性。2.滥用法律政策。为减轻对纳税人的处分,审理人员成心错误适用法律法规。如审理人员因收受了好处,本该应用税收征管法第63条定性偷税并处分移送的案件,却以定性偷税证据缺乏,而引用税收征管法第64条,从而使纳税人防止了移送公安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3.不作为。审理人员因收受好处而放宽案件处理的尺度,
5、该补税而不补税,该处分而不处分,该移送公安而不移送;为被查企业的利益,屡次以“证据缺乏退案,造成检查员心理压力以及担忧超过规定的稽查时间,而放弃之前对企业的处分依据,造成税款流失。四执行环节。具体表现在:1.不主动采取措施清缴欠税。不主动采取税收保全或强制措施,不积极拓宽资产监控渠道,不主动去企业所属的房管局、车管所、法院等部门了解其财产情况,不依法运用代位权、撤销权等权利追缴欠税,不严格按规程要求办事,使企业到达缓交税款的目的,导致税款不能按期入库。2.不依法移送欠税企业。对不依法缴纳查补税款的企业听之任之,不及时采取措施对企业实施控制,不及时通知出境管理机关对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
6、的纳税人或者法定代表人阻止其出境,或者对涉嫌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企业不依法提请移送。3.泄漏执法信息和秘密。泄露执行环节的案情和将采取的措施,以及实施时间,帮助企业在税收执行前走逃,转移资产,造成案件无法执行。二、稽查廉政风险的成因分析一主观原因1.为贪欲所惑,进行权力寻租。一些稽查人员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受到拜金主义的影响,为满足个人贪欲,利用手中职权谋取利益,即“权力寻租。税收执法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有相对应的义务,即依法治税、依法稽查。但极少数执法人员不能站在维护税法尊严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立场上正确行使稽查执法权,在实施税务稽查过程中,以权力交换利益。主要表现为:主动向被查
7、对象提出利益交换;接受被查对象的恳求和说情,接受宴请和收受好处,从而放宽查处;接受中间人说情、宴请、送好处,从而放宽查处。2为人情所困,廉政防线失守。稽查人员在办案过程往往会受到来自纵向各级领导、横向同事、朋友、同学等等各方面的干预。多数企业遇到税务检查时,总会想方设法找熟人联络,动用一切关系或通过中介机构,找到检查人员或其领导、同事、朋友、同学说情,设法免掉补税或罚款,或尽量减少处分额度。一些执法人员在受到外界干预时,容易放松思想防线和警惕,受到人情的困扰,陷入权钱交易。3.为他人利用,面临廉政风险。稽查人员缺乏风险意识,给别有用心的纳税人或中介机构有机可乘,陷入说不清楚的境地。随着社会环境
8、日益复杂,局部稽查人员面对廉政风险,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可能会由于言语不当或者案件检查的不全面,被某些企业或中介人员利用。一些中介公司,不但教唆被查对象各种应对检查的伎俩,如拒绝成认违法事实,走逃等,甚至还设置各种陷阱如暗中拍照、录音、录像等,使检查人员面临廉政风险。二客观原因1.缺乏依法纳税的大环境是稽查廉政风险存在的客观外因。我国历经漫长的封建社会,人情关系观念浓厚,法治意识薄弱。纳税人一旦被选案检查,不管其是否存在涉税违法问题,其第一意识就是托关系找人。另外,由于目前稽查人力有限,税务稽查对偷逃骗抗税违法行为的打击面不够,导致一些企业偷逃了税款却侥幸未被发现,客观上造成了税负的不公平,使原
9、来遵章守法的企业为了提高竞争力而偷逃税款。2.内部制约和监督管理不到位是稽查廉政风险存在的客观内因。1淡化过程管理,稽查监控出现盲点。稽查案件千差万别,案情开展瞬息万变,案件查处过程实际上是稽查人员对案情的思考、判断和推理过程。一般情况下,稽查人员在案件查结时只反映查处问题,提交相关证据,对于案情的思考判断和细节的处理那么不予反映或反映不详细。注重查处结果,淡化稽查过程,造成了上一个环节只反映查处问题,而下一个环节只知道局部案情的状况,使监控出现盲点,容易产生执法不廉问题。2检查户数量化考核,层级管理效能弱化。根据市局的工作要求,区域稽查局在35年要完成对辖区一般纳税人的全面检查。由此,检查户
10、数成为市局对区稽查局的重要考核指标2023年取消。在这样的形势下,检查人员往往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如一个月接受多户稽查任务,案件查办工作量较大。每个稽查人员同时查办三、四个案件,科长就要跟进三、四十个案件,没有信息化技术的支持,作为检查科室的主管领导,难以全面准确掌握全科人员在办的案件情况,层级管理作用无法有效发挥。3制度执行乏力,主协办机制流于形式。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实施税务检查应当两名稽查人员共同进行。在当前稽查任务重、稽查人力有限的情况下,稽查局通常采取主查、协查各一人的分工合作制。但实际工作中,两人进场调取资料后,案件查办工作主要由主办人员负责。协办人员忙于自己主办的案件,对协办
11、案件参与度不够。另外,主办人员与被查企业的沟通一般通过办公 进行,协办人员无法参与信息交流,这就增加了违规的概率。有时由于某项检查工作时限较短、人力配备缺乏,只能由一名检查人员直接到企业取资料,或是搭配一名派遣人员或一名司机一同前往,但这些人由于自身职能的限制,不会主动关注检查人员的工作情况,无法发挥监督制约的作用。4缺乏技术支持,稽查工作底稿成“回忆录。2023年以来,为了实现对案件查处过程的全面监控,一些稽查局根据稽查工作流程制定了稽查四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底稿,对关键工作情况进行实时记录。但由于缺乏信息技术支持,稽查人员无法在外出办公时填制稽查工作底稿,使底稿成为回忆录,失去了实时监控的意义
12、。三、防范和控制稽查廉政风险的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预防教育是防范稽查廉政风险的根底1.结合稽查工作特点,刚柔并济营造廉政文化气氛。一是教育思廉。要搭建廉政文化平台,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气氛,弱化“拜金主义等不良习气的影响,激发引导稽查人员内心的廉政自觉,提高稽查人员对廉政勤政的认同度。二是警示促廉。通过专题讲座、主题学习等方式,着重促使稽查人员掌握刑法、征管法中关于税收违法犯罪的条款规定,熟知执法过错及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帮助稽查人员强化风险意识,自觉地标准执法。三是考核奖廉。建立评廉和奖廉工作机制,将刚性的制度标准、严厉的惩治措施与柔性的促廉
13、管理、有效的廉政鼓励结合起来,内外结合、刚柔并济,对稽查人员形成强有力的监督约束和有效的鼓励评价,将廉洁从政内化为稽查人员的根本行为标准和内在追求。2.结合案例剖析,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实践证明,案例剖析比硬性的规定和要求更具有教育意义,而身边的案例对稽查人员的警示教育尤为重要。建议定期收集和分析国税系统发生的不廉案件,查找违法行为产生的内在原因,寻找违法案件的共性问题,采用新颖的载体,以案例剖析的方式开展稽查执法风险教育,引导稽查人员从税务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的深刻教训中认识到依法治税的重要性,有效减少不廉案件的发生。3.分类分别,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预防教育。分析近年来国税系统的违法违纪案件,涉案
14、人员具有以男性居多、年龄主要在3040岁之间、科员占多数、绝大局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特点;稽查不廉案件那么主要有贪污、索贿、受贿、挪用公款、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类型。对涉案人员特点及不廉案件多发类型,可分性别、分年龄层、分职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教育,对违法案件多发人群要强化教育,对典型案件要着重剖析。二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是防范稽查廉政风险的关键1.确定监控重点,制定监控措施。对稽查工作流程进行分析,确立廉政风险存在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形成稽查四个环节的廉政监控点,如选案分析控制、稽查对象确立控制、举报奖金发放控制、调查取证控制、税收核定控制、审理自由裁量控制、执行入库监控制等,为
15、实施廉政监控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可结合政务公开制度,将各环节的廉政监控措施向纳税人公开,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2.依托信息技术,强化过程管理。针对层级管理效能弱化、稽查工作底稿成“回忆录、自由裁量权难以控制等问题,建议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法。以稽查完整业务为对象,设计开发一个具有良好扩展性、延伸性的稽查工作平台,覆盖稽查的日常事项处理、稽查过程管理、稽查案件质量评价、外出工作实时记录等内容,以实现稽查工作的层级管理、过程监控和取证实时记录。工作设想:一是利用权限设置,搭建案件管理平台。利用数据库级、操作系统级、应用级、网络级等多重权限控制,对选案管理、稽查实施、稽查审
16、理、稽查执行、稽查综合管理等岗位进行授权管理,根据不同级别税务机关、不同部门岗位、不同工作环节角色实现数据隔离;根据局长、科长、检查人员、审理人员、执行人员不同级别和工作角色提供操作和查阅案件根本信息的权限,从而按岗位、职级搭建起一个案件管理平台,实现技术应用的集中和信息数据的高度共享,提高稽查工作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二是利用工作日志,实现层级管理。设置工作日志模块,记录全局人员的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可用于工作汇报、工作反响和工作辅导。通过记录每一位稽查人员在办案件的情况,使管理人员了解案件在每一个环节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延期情况、回退情况等,对稽查四个环节的工作状况和工作进度进行实时监控。三是利用稽查外出辅助办公系统,对检查取证工作进行实时监控。利用安装在手提上的稽查外出辅助办公系统,帮助稽查人员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