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23年天利大厦弱电系统招标文件专用部分定稿9.28.doc

上传人:g****t 文档编号:497325 上传时间:2023-04-05 格式:DOC 页数:113 大小:1.70M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天利大厦弱电系统招标文件专用部分定稿9.28.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3页
2023年天利大厦弱电系统招标文件专用部分定稿9.28.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3页
2023年天利大厦弱电系统招标文件专用部分定稿9.28.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3页
2023年天利大厦弱电系统招标文件专用部分定稿9.28.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3页
2023年天利大厦弱电系统招标文件专用部分定稿9.28.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3页
2023年天利大厦弱电系统招标文件专用部分定稿9.28.doc_第6页
第6页 / 共1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1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CNTCITC 天利生产研发楼弱电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TC09NH49招 标 人:北京天利深冷设备股份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二九年九月招标备案编号:09Z0-521天利生产研发楼弱电工程专业承包招标文件专用局部招 标 人:北京天利深冷设备股份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二九年九月使 用 说 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由通用局部和专用局部两局部构成。本局部为专用局部,通用局部采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2023年12月公布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北京市202353号中的通用局部。目 录第七章 投标须知专用局部第八章 评标方法专用局部第九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

2、局部第十章 合同条款专用局部第十一章 投标文件格式专用局部第十二章 图纸第十三章 工程量清单第十四章 其他文件第七章 投标须知专用局部投标须知专用局部投标须知专用局部1.招标工程概述1.1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 天利生产研发楼弱电工程 (2) 建设地点:望京产业区5#地 (3) 建设规模:约47925 m2 (4) 工程类别:机电安装工程 1.2相关单位:(1) 招标人:北京天利深冷设备股份(2) 设计人:中国建筑北京设计研究院(3) 监理人: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 (4)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2落实情况:已落实 4.招标方式4.1本

3、工程采用 邀请 公开/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10.现场踏勘10.3(1) 踏勘现场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2) 地点: 不统一组织 (3) 各投标人可派 位代表参加11.招标文件组成 1011.4图纸押金金额: / 元大写: / 13.招标文件澄清13.1(1) 提交答疑问题截止时间:2023年9月30日16时 00 分(2) 联系方式如下(请同时发盖章公章的 和电子邮件):联系人:武靖联系 :010-62108204 :010-62108043电子信箱:cntc508sina 16.投标文件编制16.1.1第一局部:商务标。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5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表格名称如下具体格式见投

4、标文件格式专用局部: 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表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8年7月9日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50500-2023。 商务标包括的其他内容及要求如下:1、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商务局部里面还应包括资格审查局部:1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受聘于投标人的已取得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受聘于投标人的已取得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

5、员的复印件加盖公章5经营状况承诺书及履约历史承诺格式自制、加盖公章2、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3、财务状况2023-2023年4、企业以往业绩06年至今同类工程情况和合同履约情况,证明材料是由投标人自己填写的工程清单,并附相应的合同,或竣工验收单,或业主证明标明工程名称、规模、签署盖章页等等能够有证明力的文件的复印件;5、在施和新承接工程证明材料可以是由投标人自己填写的在施和新承接工程清单,并附有合同主要章节标明工程名称、规模、签署盖章页等的复印件;16.1.2技术暗标包括的其他内容及要求如下:1、施工进度方案及保障措施。包括一份以横道图表示的进度方案和一份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方案、保障进度方案及

6、保证措施等。必须确保在要求的开、竣工时间内如期完工。2、工程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尤其是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局部。3、施工安全生产措施、防护措施。投标人依据建办202389号文件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要求,依据现行标准标准,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和安全生产措施,并确保切实可行。4、现场文明施工和环保方案。现场文明施工和环保方案。本招标工程现场文明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和标准,必须有控制扬尘污染的措施,至少应包括:垃圾、渣土要及时清运;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要将车辆和槽帮冲洗干净;严禁凌空抛洒垃圾、渣土;严格围挡防止泥土流失到附近道

7、路等等。5、选用的设备标准说明以及测试方法、手段的说明。6、劳动力需求方案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方案及保证措施等。7、如何处理好本工程承包人与监理工程师、设计人的关系;8、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9、本工程拟采用的科学可行的新技术、新材料。10、本工程的设备功能特点及特性指标。16.1.3技术明标包括的其他内容及要求如下:无16.7本招标工程关于技术暗标的编制要求和格式如下:技术标“暗标局部,除正本的封面外,副本封面包括封底、侧封及所有正文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名

8、称或编号等;所有副本的封面、封底和侧封必须是完全空白,不需标明“副本字样。按书本方式进行装订。16.8书面投标文件副本 3 份16.9(1) 招标人 要求 要求/不要求投标人提交电子版本投标文件(2) 要求提交时,电子版本投标文件包括:文本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可以不包括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等内容(3) 电子版本投标文件要求:U盘或光盘形式密封提交 (4) 电子版本投标文件需要提交 1 份20.投标文件提交20.1(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10月21日下午13时 30 分(2) 提交地点: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开评标区宣武区南菜园街2号(3) 联系人:武靖;联

9、系 :010-6210820422.投标有效期22.1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23.投标保证担保23.1(1) 招标人 要求 要求/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2) 要求提交时,投标保证担保金额: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3) 投标保证担保形式:支票或电汇形式(4) 投标保证担保提交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5) 投标保证担保接收人相关信息: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202349619202362296联 系 人:武靖联系方式:010-6210820423.2本招标工程投标保证担保有效期的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后的60天26.开标26.

10、7其他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不应随其它投标文件密封,应当由投标人委派参见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补充条款 无 第八章 评标方法专用局部评标方法专用局部评标方法专用局部4.评标委员会4.11评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5人2其中招标人代表人数:0人;技术专家人数:4人;经济专家人数:1人10.评审内容和方法10.2.8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编制要求:任何情况下,不得对投标总价作出任何形式的修改。10.5.13有效投标商务标量化得分计算时采用 区间 区间/内插法。10.7.1评标委员会加权得分合计及加权得分平均值计算规定如下: 加权得分平均值为所有评标委员会分数的总和除

11、以投标人个数。如果出现加权得分平均分值相同的情况,确定优先排名次序的标准:出现平均分值相同情况,价格较低的投标人优先。12.评标报告12. 1书面评标报告包括的其他内容: 无 13.废标条件13.1其他废标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14.名词解释及评标规定14.1本招标工程 设置 设置/不设置招标控制价。假设设置,招标控制价的金额或说明为: 7855973.02元 。补充说明: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废标。14.3本招标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整项暂估价和暂列金额及其合计金额如下:(1) 专业分包工程整项暂估价: 0 万元(2) 暂列金额: 0 万元(3) 以上各项合计金额: 0 万元14.4本招标工程的基准价计算规定如下:1、评标价格=各有效投标价格;2、如果有效投标个数大于等于5家,那么: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的评标价格中去掉一个最高有效报价和一个最低有效报价以后的算术平均值。3、特别强调,按上述计算公式被去掉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并不是无效报价,也同样按照本方法参与评审。4、如果有效投标个数少于5家,那么: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的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5、计算投标人报价的偏差率=投标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民生 > 文件报告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