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1.040.60C40YY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YY9706.250-2021代替YY0669一2008医用电气设备第2-50部分:婴儿光治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Medical electrica cquipment-Part 2-50:Particularrequire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infant phototherapy equipment(1EC60601-2-50:2009+A1:2016,MOD)2021-03-09发布2023-05-01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YY9706.250-2021引言本部分涉及婴儿光治疗设备的安全性。本部分是对GB9706.1(以下简称通用标准)的修订和补充。本部分的要求优先于通用标准的要求。本部分要求的指南和基本原理包含在附录AA中。了解这些要求的编制理由不仅有助于正确地应用本标准,而且能及时地加快由于临床实践的变化或技术发展的结果而需修订标准的进程。尽管如此,这个附录不是本部分要求的组成部分。标有星号(*)的章、条在本部分的附录AA“特定条款的指南和基本原理”中给出了解释性说明。